2009年10月17日 星期六

十年

  真可怕,竟然十年了。

  十年前的那一天,我收到了妳的信,哭得連晚餐都吃不下去。

  好險十年後的現在一切都很好。妳過得很好,我也...還可以。雖然不常跟妳聯絡,不過偶而看看妳的 facebook 和網誌,讓我知道妳過得很好,這樣就好啦。

  感覺妳在美國的生活過得很開心,住在漂亮的房子裡,也有不少朋友可以一起到處遊玩,教會看起來也很不錯。等到妳外派結束之後,就趕快回來台灣找個好男人嫁了吧,我等著妳的帖子呢。


2 則留言:

  1. 我只想說 十年前我才剛滿十五歲....

    版主回覆:(11/11/2009 06:29:16 PM)


    那個時候我也才十六好不好

    妳也沒比我年輕多少啊

    妳這樣回,會被人誤會我說的是妳耶

    回覆刪除
  2. 阿哈哈哈~
    怎麼可能阿!!!

    回覆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