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14日 星期五

草莓

  一直以來,我都覺得草莓是一種很無辜的水果。我想寫的並不是草莓所代表的意象或概念,而是草莓身為一種水果本身的無辜。

 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報章雜誌開始使用「爛草莓」這個詞描述他們心中腐敗、糜爛的新一代年輕人。每年冬天,走進某便利商店或是它的關係企業「甜甜圈先生」,也會看到關於草莓季的活動,有的是瓶子上印著鮮豔草莓的奶茶,有的是做成草莓樣式或粉紅色內餡的點心。在這裡要特別強調的是,我說的是「粉紅色」,而不是「草莓色」。

  我一直覺得很奇怪,這些粉紅色的點心跟到底草莓有什麼關係?草莓是粉紅色的嗎?雖然我很少吃草莓,但是隨便在網路上搜尋一下也看得出來,草莓明明就是鮮紅色的,而且顏色鮮豔的程度明顯與粉紅相去甚遠。

  號稱草莓口味的飲料也是,草莓本身的味道是酸甜的口感,但是市面上號稱草莓口味的飲料喝起來都是自有一種虛擬的草莓味,這種味道並不存於真實的草莓果肉、果汁中,而是存在各家廠商虛擬的共識裡。或許是第一家發明草莓口味飲料的廠商下的定義吧,之後大家也就沿用了這樣的口味當作約定成俗的草莓口味;又或許是真實的草莓味道其實並不適合飲料,所以大家才選擇了這樣的口味,並且把它定義為「草莓」。我對這樣的結果並沒有不滿,我有的只是滿滿的納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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